1.原始事项如何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定密?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规范准确定密,不得比照类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这是保密事项范围使用的基本原则。
“规范准确定密”要求,机关、单位对原始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对号入座。即,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目录进行定密:密级应当严格按照目录的规定确定,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应当在目录规定的最长保密期限内合理确定,不得超出最长保密期限,目录明确规定解密条件或解密时间的,从其规定;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限定到具体单位、部门或者岗位。
“不得比照类推”要求,机关、单位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定密时,不得突破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特定国家秘密事项的限制条件,对不符合限制条件的类似事项定密。例如当保密事项范围目录明确规定某一国家秘密事项产生于特定层级机关、单位的,不属于该层级的机关、单位不得比照作出相同的或者低密级的定密决定。
“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要求,机关、单位使用保密事项范围时,严格遵照其字面含义,按照所在行业、领域对相关事项的一般性理解进行。当保密事项范围有关内容出现歧义、难以界定等情况时,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制定机关作出解释。
2.什么是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与保密事项范围是什么关系?
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是机关、单位为便于承办人和定密责任人查找定密依据,提高对号入座的准确率,依据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并结合本机关、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的,对保密事项范围目录内容的摘编、汇总以及具体化或者详细列举。
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不是另行制定的定密依据,不是保密事项范围的替代品,不能违反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另行一套。机关、单位依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对号入座,归根到底还是在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定密。
3.如何编制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
机关、单位编制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事项范围使用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第一,编制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应当严格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目录进行,不得擅自扩大、缩小范围,也不得比照类推,将不符合保密事项范围目录规定的事项纳入一览表。
第二,编制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应当尽可能全面,除了依据所在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还可以将相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管理等保密事项范围一并进行汇总、梳理。
第三,编制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应当尽可能具体化,将符合保密事项范围目录规定的事项具体到本机关、本单位可能产生的载体上,明确具体密点,或者是对本机关、本单位所有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目录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作罗列、梳理。
第四,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审定后实施,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本机关、本单位审定”,是指经主要负责同志或者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等审核决定,不能只是保密办或者某个内设机构决定。“备案”,是指事后报备,目的在于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4.派生事项如何依据所执行、办理事项定密?
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具体而言,派生定密一般应当把握“确有需要、要素一致”的原则。
“确有需要”,是指符合“需要定密”的要求,即:派生事项确实属于对已定密事项进行使用、处理、加工而形成的事项,从实质上看,派生事项就是已定密事项或者已定密事项的一部分。“要素一致”,是指派生事项应当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定密情况确定。
5.派生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必须与所执行、办理的已定密事项一致吗?
从实质上看,派生国家秘密与所执行、办理的已定密事项是同一个事项。因此,派生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与所执行、办理的已定密事项保持一致。具体而言:
派生事项的密级应当与已定密事项一致,不能低于或者高于已定密事项。
保密期限应当按照已定密事项的保密期限确定,与该已定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保持一致,不能短于或超出已定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对于所执行、办理的已定密事项没有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的绝密级三十年、机密级二十年、秘密级十年执行。机关、单位明确知悉该已定密事项保密期限的,或者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可以判断该已定密事项保密期限的,按照所知悉或者规定的保密期限确定。
知悉范围原则上也应当在已定密事项知悉范围内确定,对有的已定密事项规定了目标任务或者工作要求,需要加以细化并逐级落实的,派生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满足工作要求所需的最小范围确定。
6.同一事项中既有派生国家秘密又有原始国家秘密的应当如何定密?
国家秘密事项往往较为复杂,很多情况下,同一份涉密材料中既有摘抄、引用其他已定密事项的内容,也有初次产生、需要原始定密的内容。对这种情况,机关、单位应当分别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和已定密事项,确定不同部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然后按照各部分内容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确定该事项整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对这种可以明确区分不同部分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情况,建议机关、单位作出密点标注,精准标密。
摘自《定密常识百问》